为厘清兽药标准层级,进一步加强兽药标准管理,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,我局组织制定了《兽药标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请于7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药政药械处。
联系电话:010-59191652;电子邮箱:syjyzyxc@agri.gov.cn
附件:1.兽药标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
2.兽药标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
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
2025年6月17日
附件.docx
主办单位: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(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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